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为保证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电材”或“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
业务(技术)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
法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与本人工作业绩、工作
能力及职业素养紧密结合。
2、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中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二、职责权限
1、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2、董事会负责考核事项的管理。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1-
4、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
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考核体系
1、考核对象
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
2、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其所处的岗位对应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常规考核指标和任务考核指标。
(1)常规指标
主要考评被考核对象在考核期内的履行岗位职能的情况,是否按
照《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履行了岗位职责,由被考核对象的直接上级
根据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2)任务指标
主要考核被考核对象在考核期内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由被考
核对象的直接上级根据被考核对象相对的岗位的标准分值进行打分。
考核期间有效果明显的工作创新或完成工作量较大的超额工作,
经人力资源部提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获得额外加分,
数值不超过5分。
工作期间本人或下属发生重大差错或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数额较大等重大违纪行为,经人力资源部提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确认,应予减分5分以上,直至取消业绩分数。
-2-
3、考核期间和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一会计年度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效期内。
(2)考核次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的每年度考核一次。
4、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
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1、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分数段 等级 基本情况
出色的、持续超过岗位标
90分(含)以上 优秀 准要求
80分(含)-90分之间 良好 达到或超过岗位标准要求
基本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70分(含)-80分之间 合格 仍需努力
70分以下 不合格 未能达到岗位标准要求
个人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为达标;考核等级为不合
格的,为不达标。
2、考核结果的应用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达标的,才具备获授限制性解锁资
格。
五、考核结果管理
-3-
1、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考核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
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2、考核结果反馈
激励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结束后
五个工作日内向被激励对象通知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档案保存。
4、考核结果申诉
激励对象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
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激励对象可以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