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9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428,28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19%,涉及激励对象 190 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办理完成。
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66,276,186 股减少至 465,847,906 股。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428,280 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和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 OA 办公系统上向全员
发布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位予以公示。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必要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204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409.40 万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
(六)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目标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74.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9.1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八)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74.26 万股限制
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注销完成。
(九)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
务顾问出具了专业报告。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十)2024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十一)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65,000 股限制性股票。
2、因公司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导致当期部分份额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2023-2024 考核年度,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实际达成率达到 80%及以上的前提下,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当期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未达到 8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本次公司层面实际达成率 R=83.66%,本次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系数为 8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注销情况如下:
个人层面考核 第二期解限售及注销情况
公司层面解除 第二期授予
个人层面标 人数 解除限售
限售系数(1) 考核得分 股数(3) 注销(5)=(3)-(4)
准系数(2) (4)=(1)*(2)*(3)
85≤A 1 159 850,200 680,160 170,040
80% 75≤A<85 0.8 15 234,000 149,760 84,240
A<75 0 2 9,000 0 9,000
合计: 176 1,093,200 829,920 263,280
综上,因公司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导致当期部分份额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 263,280 股。
3、合计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8,28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19%,涉及的标的股份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实施完毕,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68,132,76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3,401 股后的
468,089,3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公
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毕,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68,018,7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实施完毕,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66,276,186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3,689,608 股后的 462,586,5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4.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应对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派息:
P=P0-V=9.75 元-0.35 元-0.30 元-0.40 元=8.70 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8.70 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 3,726,036 元,回购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