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6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下列关联交易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下列关联交易行
……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市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
1 关联交易,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上市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
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 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
事前认可意见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半 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数以上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 ……
露。
……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 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
2 关情况。 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 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职务。 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 士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
公司章程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被提
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除外。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
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一百一十八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
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 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1/2
3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 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
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 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
会会议。 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
4 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 名。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名。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 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 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