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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瑞普生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2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投资额度:在任一时点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丰富投资产品种类和渠道,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品种:

  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额度与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货币及财政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每个季度末对
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秉承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与此同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提供有力保障;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瑞普生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银河证券对瑞普生物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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