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3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4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于2019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许可的其他合法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了《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除此之外,公司近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