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9-009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许可的其他合法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19年1月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1月21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57,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最高成交价为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57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5,946.8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2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251,000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