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4-036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部分
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3月12日,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
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
司将注销191.706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1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形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中国证
监会审核无异议;2012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2012年1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12年2月2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授予171名激励对象520万份股
票期权;
3、2012年5月24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
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
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08.4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7.6万份,计划授
予股票期权总数(包括预留授出的期权和预留期权)调整为676万份。行权价格
调整为16.92元;
4、2012年12月13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苑林、
吴洪涛等11人获授股票期权共计26万份。注销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期权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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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为65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7%,其中,预留已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582.4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0人,预留股份总数为67.6万份;
5、2012 年12月13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67.6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12 年12月13日,授予价格17.14元;
6、2013年2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向160名激励对象以定向发行
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以2013年3月6日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登记日,对160名激励对象的1,161,68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
7、2013年6月7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
整为16.672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6.892元;
8、2013年10月19日,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取消赵勇、尹杰等7人的激励对象
资格并注销其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共29.4万份;
9、201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部
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同意注销191.706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
立董事已就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公司201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部分已授予
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决定注销191.706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原因如下:
1、因2013年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而注销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
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共185.4万份股票期权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的考核目标设定为:2013年净利润相比于2010年增长不低于137.90%, 2013
年加权平均ROE均不低于9.67%。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且“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
率”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958,903.03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0,393,531.87元,根据以上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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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应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0,393,531.87
元为基准,相比于201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0,414,032.58元增长85.18%。因此,公司2013年业绩指标未达到上述行权期的
考核目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
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注
销首次授予第三期股票期权170.82万份,预留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14.58万份。
2、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股票期权5.5万份情况
首次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李旭进、曹晓磊2人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
已获授尚未行权的第二期、第四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1.3万份。
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孙强、何召庆2人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规定,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
尚未行权的第一期、第三期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4.2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