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3-089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部分已授
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部分已授予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2年2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期权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授予首次171名激励对象468
万份股票期权;2012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
案》,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676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6.92元;2012
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首次授予期权的
1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所涉及2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总数变
为650万份;2012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向29名激
励对象授予67.6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12 年12月13日,授予价格17.14
元;201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160名激
励对象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以2013年3月6日为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登记日,对160名激励对象的1,161,680份股
票期权予以行权;2013年6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1
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调整为16.672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6.892元。
二、本次调整、注销原因及调整方案
1、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的期权数量
近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赵勇、尹杰、王延树、陈广文、韩春贺5人,以及
预留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王宏伟、宋桂才、王延树(亦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7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
共29.4万份。
2、注销后期权数量情况
上述期权注销后,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0人调整为155
人,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465.92万份调整为455.52万份;预留部
分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9人调整为26人,授予期权数量由67.6万份调
整为48.6万份。
三、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期权数量的调整,将导致公司期权成本或费用发生变化。
依据会计准则,2012年-2016年公司期权成本或费用摊销情况变化见下表(单
位:万元):
(1)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调整前后费用摊销情况表
年份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合计
费用
调整前摊销费用 1198.63 924.65 637.68 312.06 23.71 3096.73
调整后摊销费用 1198.63 885.46 623.44 305.09 23.18 3035.80
减少费用 0 39.19 14.24 6.97 0.53 60.93
(2)预留部分期权数量调整前后费用摊销情况表
年份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合计
费用
调整前摊销费用 17.77 205.41 114.83 55.95 393.96
2
调整后摊销费用 17.77 142.69 82.55 40.22 283.23
减少费用 0 62.72 32.28 15.73 110.73
注销29.4万份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后,2012年-2016年公司期权成本或费用将
减少约171.66万元。
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导致部分期权注销,该部分期权对应的公允价值摊销将不
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由于在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后续有效期内可能存在部分激励对象或公司不
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可能有部分最终不能行权,期权的实际
总成本可能会小于本次调整后估算的成本。
四、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1-3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进行调整、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对部分已授予的
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