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2-07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普生物”)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5月24日在公司四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加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董事张凯先生因故
未出席本次会议,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已于5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
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
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0万元人民币收购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1%的股权。收购完成
后,公司将持有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权。
该项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秀梵、戴金平、张俊民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收购内蒙古瑞普大地生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
追加投资的议案》
“瑞普高科动物疫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已变更为瑞普生物,实施地点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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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至天津空港经济区环河南路与航空路交口,因此,该项目名称变更为“动物疫
苗扩建项目”。“动物疫苗扩建项目”部分灭活疫苗车间已在天津瑞普高科生物
药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建设完成,累计投资 1914.67 万元,建筑面积 3500 平方
米。瑞普生物对“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未建设的车间投资额及建筑面积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总计投资 23,726.73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追
加投资 9569.4 万元。
该项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秀梵、戴金平、张俊民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动物疫
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
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2012年4月20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以总股本14829.60万股为基础,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2年5
月4日实施完毕。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需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上述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08.4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为
67.60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为16.92元。
该项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刘秀梵、戴金平、张俊民已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及《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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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章程修正案》,同意对
公司章程中的公司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作出修订。
该项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动物疫苗扩建项目”投资预算调整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依法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故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
人提议于 2012 年 6 月 10 日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
审议。
该项议案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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