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1-073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 2011 年 8 月 27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在天津华硕加航酒店以现场
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守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8,943,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6%。其中,股东湖南中科岳麓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卫民授权委托陈永强、无锡中科汇盈创业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顾轶群授权委托陈永强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股东鲍恩东
授权委托张凯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
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8,943,3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8,943,3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0%。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8 月 12 日披露的《关
于购买资产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8,943,3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浩天信和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
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