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编号:2024-09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资格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王翼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翼飞先生简历见附件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资格审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4 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
务,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审议议案等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翼飞先生,男,1988 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在读。曾任上海乾
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2016 年 7 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历任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经理、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东方日升副总裁、电力 BU 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王翼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以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王翼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翼飞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