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3-140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已裁决,公司已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提起撤销本次裁决的诉讼
申请,法院已受理本次诉讼。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被申请人/诉讼申请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根据仲裁裁决结果充分计提预计负债。鉴于本次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仲裁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依据诉讼进展情况以及仲裁裁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具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日升”)与客户FOCUSFUTURAHOLDINGPARTICIPA??ESS.A.(以下简称“FOCUS”)就双方于2020年12月16日签订的组件供应合同产生纠纷,FOCUS于2021年7月14日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法院(以下简称“ICC”)申请启动仲裁程序。2023年2月,ICC开庭审理本案,并于2023年9月作出《裁决书》(CaseNo.26404/PDP),裁定公司需向FOCUS支付直接损害赔偿金、对应利息以及相关仲裁费用(以下简称“本次裁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仲裁裁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19日(美东时间),公司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提起撤销本次裁决的诉讼申请。近
日,公司收到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出具的对FOCUS的本案传票(案号1:23-cv-10993),受理公司关于撤销本次裁决的诉讼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中根据仲裁裁决结果充分计提预计负债。鉴于本次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仲裁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依据诉讼进展情况以及仲裁裁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进行调整。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具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AO 440(Rev,06/12)SUMMONS IN A CIVIL ACTION等相关诉讼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