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3-04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2027 号),公司 2022 年度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4,682,017.11
元。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098,311,551.4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35,979,068.29 元。
鉴于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成长性持续看好,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 1,140,013,8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28,002,772.60 元(含税)。
本利润分配预案在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
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其与公司经营业绩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是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东方日升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东方日升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东方日升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