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3-017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签订框
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着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控股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一力”、 “乙方”)与宁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甲方”)签订《宁海县招商引资项目框架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协议约定乙方在甲方所在地宁海县投资建设10GWh高效新型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与制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
2、本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开展具体实质性合作时,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签署投资合作协议(需经双方各自内部审议程序通过后方能生效),项目对公司收益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政府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地情况等,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3、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所涉及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协议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宁波双一力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双一力”)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天津双一力90%股份,第一工业制药株式会社持有天津双一力10%股份。综上宁波双一力系公司控股公司。
本着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公司控股公司宁波双一力
与经开区管委会于2023年1月29日签订《宁海县招商引资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乙方在宁海成立独立法人公司以建设10GWh高效新型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与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甲方:宁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0GWh高效新型储能系统集成技术研发与制造项目。
(2)项目计划总投资:20亿元(具体以实际为准)。
(3)项目规划:项目规划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5GWh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生产线,二期建设5GWh储能系统集成设备生产线。
3、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于2023年1月29日签订,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5、双方主要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宁海成立独立法人公司。
(2)双方积极对接上述合作内容,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3)甲方遵循透明、便利、规范的原则,积极为乙方的投资项目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4)为确保本协议的有效履行和合作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建立共同合作推进工作机制。
(5)甲方积极为乙方的投资项目提供有关扶持政策。
6、其他
(1)本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开展具体实质性合作时,根据相关规定
另行签署投资合作协议(需经双方各自内部审议程序通过后方能生效)。
(2)甲、乙双方除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的披露义务外,均对本协议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他人透露。
(3)本协议未尽事宜,通过合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开展具体实质性合作时,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签署投资合作协议(需经双方各自内部审议程序通过后方能生效),项目对公司收益的影响主要取决于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行业市场的发展情况以及政府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地情况等,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协议所涉及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后续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项目投资金额为预估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并存在实际投资金额与项目投资计划产生差异的风险。
4、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规划进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业绩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次,随着国家对锂电新能源产业的支持,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
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此外,
公司储能业务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件、电芯、机壳及结构件等,
受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规模也会出现一定波动。如果
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或内部采购管理措施未能得到
有效执行,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采购价格较高,影
响公司的产能利用率,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所持限售股
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跟进协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的框架协议情况:
序号 交易对手方 主要内容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义乌经济技术开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0年6月5日 正常推进中
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东方日升关于与义乌经济
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15GW 高效电池+15GW
高效组件项目框架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82)
2 弘元新材料(包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0年11月30日 正常履行中
头)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东方日升关于全资子公司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
公司签订硅片采购框架合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
3 福莱特玻璃集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1年1月22日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安徽福莱特光伏 (http://www.cninfo.com.cn)
玻璃有限公司、 的《东方日升关于签署战略合
浙江嘉福玻璃有 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限公司、福莱特 2021-012)
(越南)有限公
司及福莱特(香
港)有限公司
4 弘元新材料(包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1年4月12日 正常履行中
头)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东方日升关于签订战略合
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7)
5 内蒙古自治区包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1年12月27日 正常推进中
头市人民政府、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内蒙古自治区包 (http://www.cninfo.com.cn)
头市固阳县人民 的《东方日升关于签订包头投
政府 资框架协议、投资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39)
6 双良硅材料(包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2年5月9日 正常履行中
头)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东方日升关于全资子公司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
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8)
7 青岛高测科技股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3年1月3日 正常履行中
份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东方日升关于签订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3)
8 厦门海辰储能科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3年1月9日 正常履行中
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东方日升关于控股公司双
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签
订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6)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
高持股变动情况。
六、报备文件
1、《宁海县招商引资项目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