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3-002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 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
案》,同意公司拟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将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