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3-00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甲方”)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乙
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在N型异质结超薄半片切片领域,截、开、磨、切装备及金刚线领域以及技术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适用于双方的分、子公司,本协议双方及双方分、子公司独立签署及执行相关合
同,并在其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
2、双方约定,实际数量根据另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具体产品数量及价格以双方后期实际订单为准,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协议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一、协议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长期合作的愿望,公司与高测股份于2023年1月3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拟在下述领域展开合作:
1、N 型异质结超薄半片切片领域
双方在N型异质结超薄半片切片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合作方式可采取直接销售(采购)或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的方式进行。
若双方采取直接销售(采购)合作模式,合作期限内,双方约定在甲方单晶方棒满足乙方技术指标的前提上,甲方在合作期第1年度向乙方销售单晶方棒
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10GW体量的210半棒,以后双方每年的销售(采购)数
量,在此基础上根据各方产能变化协商确定。双方确认根据单晶方棒合作数量的约定,甲方在合作期第1年度向乙方采购合格的100微米厚度及更薄厚度的N型异质结半片超薄硅片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10GW,以后双方每年N型异质结半片超薄硅片的销售(采购)数量,将根据双方单晶方棒销售(采购)数量的变化协商确定。
若双方采取委托代加工的方式合作,乙方在合作期每年接受甲方委托加工单晶方棒数量原则上不低于 10GW 体量的 210 半棒,甲方在合作期每年向乙方供应的代加工单晶方棒数量原则上不低于 10GW 体量的 210 半棒,经乙方加工完成的合格 N 型异质结半片超薄硅片全部由甲方负责收回。
具体条款另行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予以约定。
2、截、开、磨、切装备及金刚线领域
甲方确认在后续扩产或产能更新过程中,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优先购买乙方生产的截、开、磨、切等设备及金刚线;乙方确认在向甲方提供上述设备及金刚线过程中,给予甲方战略客户政策,乙方就上述设备及金刚线的供应优先满足甲方实际需求并给予甲方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优惠价格,具体条款另行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予以约定。
3、技术领域
双方均为行业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各自领域均具备技术方面优势,双方一致同意在未来合作过程中,坚持互惠共赢、共同发展、持续降本的理念,在各自优势技术领域展开全方位合作,构建战略技术合作伙伴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顼
(3)注册资本:22,792.336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崇盛路66号
(5)经营范围:机械设备、模具、切割刀具、计算机软硬件、大规模集成电路、自动化产品、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维护及以上业务的技术服务、咨询及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高测股份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高测股份发生类似交易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近三年公司与高测股份发生交易金额1.62万元人民币。
3、履约能力分析:高测股份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具有充分履约能
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甲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在N型异质结超薄半片切片领域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合作方式可采取直接销售(采购)或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的方式进行。实际数量根据另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具体产品数量及价格以双方后期实际订单为准,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结算方式
具体结算事项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
4、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于2023年1月3日签订,有效期为5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5、定价规则
具体定价事项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导致项目或守约方损失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
司法机构确认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7、争议解决方式
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磋商解决问题。若在一方向另一方通知该争议后的30日内不能解决,那么任何一方可以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交易价格以另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对未来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可以有效推动异质结技术加快落地和普及,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交易价格以另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不确定,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协议履行中,存在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4、本次预计协议金额以另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最终实现的交易金额不确定,受全球经济形势、贸易争端及行业阶段性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
5、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所持限售
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跟进协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的框架协议情况:
序号 交易对手方 主要内容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义乌经济技术开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0年6月5日 正常推进中
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东方日升关于与义乌经济
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15GW 高效电池+15GW
高效组件项目框架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82)
2 弘元新材料(包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0年11月30日 正常履行中
头)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东方日升关于全资子公司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
公司签订硅片采购框架合同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
147)
3 福莱特玻璃集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1年1月22日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安徽福莱特光伏 (http://www.cninfo.com.cn)
玻璃有限公司、 的《东方日升关于签署战略合
浙江嘉福玻璃有 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限公司、福莱特 2021-012)
(越南)有限公
司及福莱特(香
港)有限公司
4 弘元新材料(包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1年4月12日 正常履行中
头)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东方日升关于签订战略合
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47)
5 内蒙古自治区包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1年12月27日 正常推进中
头市人民政府、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内蒙古自治区包 (http://www.cninfo.com.cn)
头市固阳县人民 的《东方日升关于签订包头投
政府 资框架协议、投资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139)
6 双良硅材料(包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2022年5月9日 正常履行中
头)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东方日升关于全资子公司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
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68)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适用于双方的分、子公司,本协议双
方及双方分、子公司独立签署及执行相关合同,并在其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业
务。
七、报备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