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2-06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签
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及产品规格变化产生波动,上述采购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订单为准,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协议履行中,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一、协议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安徽”、“甲方”)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节能”)全资孙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硅材”、“乙方”)于2022年5月9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约定2022年5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以实际为准),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供应不低于一定数量的硅片,甲方承诺每月向乙方采购一定数量的硅片,形成长期、稳定、信任的供应合作关系。
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及双方排产计划测算,预计协议金额约为三年总计142.27亿元(含税)。该金额仅为根据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订单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缪文彬
(3)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滨河新区翠湖路35号
(5)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半导体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石英坩埚、碳碳复合材料、石墨、太阳能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货物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
(6)双良硅材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年公司与双良硅材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时间 收入金额(人民币/元) 占营业收入比重
2019年 - -
2020年 - -
2021年 961,920 0.01%
3、履约能力分析:双良硅材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买方: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卖方: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协议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本协议预计2022年5月至2024年,日升安徽总计向双良硅材采购15.72亿片硅片(硅片尺寸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调整,但总体采购数量不变)。其中2022年采购0.72亿片,2023年采购6.00亿片,2024年采购9.00亿片;双方最晚于2022年第四季度内确认2023年度采购/交付量,最晚于2023年第四季度内确认2024年度采购/交付量,且双方采购/交付量不少于上一年度采
购/交付量,并经双方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
3、结算方式
甲方以电汇或以6个月以内国内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调整结算方式,则以具体签订的月度订单为准。
4、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及时间
本协议于2022年5月9日签订,本协议签订需经双方签字盖章(协议专用章/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下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5、协议期限
2022年5月至2024年。
6、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货款的,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或迟延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2022年度每月结算一次实际采购/交付数量。该月实际采购/交付数量应在本协议约定产品采购/交付数量范围内,若甲乙双方该月实际采购/交付数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产品采购数量范围,则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调整。若协商不成功,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未达到产品采购/交付数量范围要求部分的违约金。
(4)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长单采购框架协议,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未来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在宁海、常州、义乌、滁州、马来西亚等设立光伏生产基地,未来我们将根据市场对大尺寸组件接受度的持续提高继续加大高效大尺寸电池组件产能规模,确保核心竞争力。本次长单采购框架协议的签订将为公司高效大尺寸单晶硅片长期稳定供应提供有力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协议的履行
而与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协议为长单采购框架协议,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
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各年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签订的框架协议,为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规定,后续将
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协议履行中,存在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及其
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4、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所持限售股
份即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跟进协议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披露日期 公告编号 公告名称 主要内容 进展情况
2020年6月5日 2020-082 《东方日升新 公司与义乌经济技术开发 正常推进中
能源股份有限 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公司关于与义 “甲方”)于 2020年6月5
乌经济技术开 日签订了《15GW高效电池
发区管理委员 +15GW组件项目框架协
会签订15GW 议》。本次合作主要是为
高效电池 了推动甲方绿色动力小镇
+15GW高效组 建设,打造绿色、低碳、
件项目框架协 环保的生态环境,同时进
议的公告》 一步扩大公司在高效太阳
能电池产业的规模优势,
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0年11月30日 2020-147 《东方日升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日升 正常履行中
能源股份有限 (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全资 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
子公司东方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
升(常州)进 料(包头)有限公司于2020
出口有限公司 年11月27日签订了《硅片
签订硅片采购 采购框架合同》,三年预
框架合同的公 计采购硅片数量 为 22.5 亿
告》 片。
2021年12月27日 2021-139 《东方日升新 公司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 正常推进中
能源股份有限 包头市人民政府签订《内
公司关于签订 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
包头投资框架 府、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
协议、投资协 有限公司投资框架协议》,
议的公告》 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
阳县人民政府签订《内蒙
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人
民政府、东方日升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协议》,
公司拟通过全资或控股的
子公司在包头市固阳县投
资固阳金山工业园区增量
配电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
示范项目(二期)。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七、报备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