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 2021-10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 公司”) 全资子公
司东方日升( 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人民
币 1,076.7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获取主体 发放主
体
补助原
因或项
目
补助时
间
补助
形式
补助金
额
是否与公
司日常经
营活动相
关
是否已
经收到
相关款
项
是否
具有
可持
续性
东方日升
(义乌)新
能源有限
公司
义乌经
济技术
开发区
管理委
员会
贷款贴
息补助
2021 年
9 月 6
日
现金
1,076.76
万元
否 是 否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
助。本次补助类型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
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 全资子公司
获得的上述补助资金,预计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
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