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0-008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渔光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宁海县 8.7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池州市 80MW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澳洲昆士兰州 121.5MW 光伏电站项目,越南 Tasco Thuan
Nam 19 61MW 光伏项目,哈萨克斯坦 Gulshat 40MW 光伏电站项目,高邮振兴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邮市 100MW 鱼塘水面光伏电站,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MW 光伏电站,神光神木 30MW 光伏电站。
2、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5.51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波吉泰8.9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波吉泰 0.32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义乌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4.102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浙江恒伟乐家置业有限公司 1.5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诸暨新农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9MW 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上述募投项目合计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2,793.05 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4、本事项已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
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1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7,596,0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999.02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5,959,999.8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54,039,999.21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28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142号《验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梅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设共计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东方日升、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目前,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宁海县8.7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款合计人民币 32,173.18 万元进行置换。
(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 1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 3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2018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
九次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截至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累计已投 未 使用募 变更募 集资
号 投入金额 资金额 集资金额 金额
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渔
1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64,000.00 63,603.11 396.89 0.00
池州市 8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
2 项目 54,000.00 22,044.70 31,955.30 31,955.30
3 浙江省宁海县 8.7MW 分布式光 4,000.00 3,797.41 202.59 0.00
伏发电项目
4 内蒙古150MW集中式光伏发电 109,000.00 0.00 109,000.00 109,000.00
项目
墨西哥杜兰戈州100MW集中式
5 光伏发电项目 84,404.00 0.00 84,404.00 84,404.00
合计 315,404.00 89,455.23 225,958.77 225,359.30
注: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变更将池州市 8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内蒙古 150MW 集中式光
伏发电项目、墨西哥杜兰戈州 10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三个募投项目的剩 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共计 228,983.38 万元,其中募集 资金225,359.30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624.08万元。 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额 是否本次新增
宁波市宁海县蛇蟠涂 99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 否
1 项目 64,000.00
2 池州市 80MW 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22,044.70 否
3 浙江省宁海县 8.7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000.00 否
4 澳洲昆士兰州 121.5MW 光伏电站项目 67,211.02 是
5 越南 Tasco Thuan Nam 19 61MW 光伏项目 10,610.83 是
6 哈萨克斯坦 Gulshat 40MW 光伏电站项目 8,762.38 是
7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邮市 100MW 鱼 81,216.00 是
塘水面光伏电站
8 宁夏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MW 光伏电站 22,950.00 是
杭州海康威视电子有限公司 5.516MW 屋顶分布 是
9 式光伏发电项目 2,940.85
10 宁波吉泰 8.9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宁 6,219.73 是
波吉泰 0.32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1 义乌杭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4.1028MW分布式光 2,847.18 是
伏发电项目
浙江恒伟乐家置业有限公司1.56MW分布式光伏
12 发电项目、浙江省诸暨新农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916.88 是
1.6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9MW 项目分布 是
13 式光伏发电项目 5,048.48
14 神光神木 30MW 光伏电站 19,260.00 是
合计 319,028.05 -
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1、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拟结项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