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通过专人送出、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峰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东方日升2018年年度报告》、《东方日升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东方日升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已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东方日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方日升2018年年度报告》第
公司独立董事戴建君先生、史占中先生、杨淳辉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52,171,142.0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84%;营业利润274,793,907.1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5.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78,831,232.5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8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2018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6958号),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32,368,973.77元,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85,158,041.13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098,619,965.28元。
鉴于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成长性持续看好,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879,464,406股(总股本901,359,941股扣除已
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2,767,864.40元(含税);截止2018年12月31日,以回购股份方式视作现金分红金额为121,207,677.92元,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股份方式)为173,975,542.32元。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如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东方日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为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长期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安排,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均衡股权和债权融资比率,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中国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恒丰银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浙商银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广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光大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向宁波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管理层/董事长林海峰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4月17日颁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的相关内容,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稳定资本市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东方日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4)。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