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42,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904,301,941股的0.3253%。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分别为4.22元/股、9.46元/股。
3、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04,301,941股变更为901,359,941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方日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的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事宜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7月17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方日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3、2015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东方日升关于向首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为194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681,700股,新增股份于2015年9月30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4、2016年7月20日、2016年9月28日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50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12月16日完成。
5、201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对象为5人,预留部分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30,000股,新增股份于2016年12月28日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6、201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已于2016年10月17日完成。
7、2017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已于2017年12月29日完成。
8、2017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1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1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9、2018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已于2018年11月5日完成。
10、2018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11、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30,000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数量
2018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30,000股。
2、回购价格
公司授予日后,未实际向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派发现金红利(根据《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
锁,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
因此,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1人所持有的未解锁股份12,000股按照4.22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对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对象5人所持有的未解锁股份2,930,000股按照9.46元/股予以回购注销。
上述6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合计支付人民币2,776.844万元。
3、回购资金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776.84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942,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904,301,941股的0.325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数总将由904,301,941股减至901,359,941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4月24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流通股 207,761,346 22.97 -2,942,000 204,819,346 22.72
高管锁定股 162,145,092 17.93 162,145,092 17.99
首发后限售股 42,674,254 4.72 42,674,254 4.7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42,000 0.33 -2,942,000 0 0
二、无限售流通股 696,540,595 77.03 696,540,595 77.28
三、总股本 904,301,941 100.00-2,942,000 901,359,941 100.00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