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9-047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于2019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1、公司于2018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及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87)。
2、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股份回购政策等进行了修改。为进一步落实《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的相关内容,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稳定资本市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时综合考量目前回购情况、政策导向、市场情况等客观因素,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及2019年1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对原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期限、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及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东方日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二、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01月1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需再次对《东方日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中回购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明确了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期限、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及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相关内容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调整前后的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主要内容对比如下:
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
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 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
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 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合在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发 合在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发
展,公司计划进行股份回购。展,公司计划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
不限于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若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 公司未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实施上
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 述用途中的一项或多项,未使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或减少 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
注册资本等法律法规允许的 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用
其他情形。若公司未能实施上 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
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 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依法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具
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
理。
公司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
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回购股份的方式
式回购股份。 式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原股份回购方案已经 个月。原股份回购方案已经
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股东 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即调整后的股 大会审议通过,即调整后的股
份回购期限为2018年8月31 份回购期限为2018年8月31
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 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
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 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
回购股份的期限 满: 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
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数量 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数量两
两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则回 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
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 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
该日起提前届满; 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
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 份:(1)公司定期报告、业
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
起提前届满。 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份:(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 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
内;(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 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
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定的其他情形。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
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情形。
如公司股价低于其每股净资
产,或者20个交易日内股价
跌幅累计达到30%的,可以为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
行股份回购;公司因该情形实
施股份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
的,不适用上述关于特定期间
内不得回购股份的条件限制。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决定以下事宜: 会决定以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
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 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
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方式、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 2、授权董事会确定回购股份
权
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 的具体处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