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9-037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12日、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披露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04)。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日、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8日、11月1日、11月6日、12月4日、2019年1月3日及2月11日披露了《东方日升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东方日升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东方日升关于股份回购比例达2%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东方日升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2)、《东方日升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东方日升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2月2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895,535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30,201,571.56元(含手续费);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4213%,最高成交价为6.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7元/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