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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18 深市 东方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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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日升: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8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8-08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日升,证券代码:300118)于2018年8月7日、8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在2018年8月7日披露了《东方日升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东方日升关于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及相关文件外,近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近期除公共传媒报道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8年8月7日披露了《东方日升关于支付现金购买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承诺:自上述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