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6-10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贵公司”)完成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6年7月20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拟授予数量为300万股,授予对象共7人。在确
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
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7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
予对象为5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为293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4347%。
3、授予价格:每股9.46元;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5、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201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
方日升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东方日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同意确定2016年7月20日作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7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对象为 5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为 293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4347%。本次激励对象均为核心管理人员。激励
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目前股本
占授予预留限制性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总额的比例
股票总数的比例(%)
(万股) (%)
核心管理人员 293 100 0.4347
6、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
解锁比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
自预留权益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一次解锁 40
留权益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权益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二次解锁 60
留权益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解锁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次解锁 2016年度净利润不低于4.7亿元
第二次解锁 2017年度净利润不低于6.3亿元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本激励计划产生的公允价值成本应计入公司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若解锁期上一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解锁目标未达成,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锁的额度不可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绩效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共有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挡,各绩效等级对应的综合绩效考核分数和比例如下:
绩效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绩效考核分数 90-100分 70-90分 60-70分 60分以下
不设定具体 不设定具体
比例 不超过10% 不超过30% 比例 比例
激励对象完成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是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之一,即各激励对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才符合解锁条件,若未达到,该激励对象在对应的解锁期内的限制性股票不能予以解锁,该部分股票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8、本次授予权益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 [2016]第116627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6年12月21日止新增注
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人民币674,090,924.00元,股本674,090,924.00元。根
据贵公司2016年7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贵公司向陈连峰、
吕松等7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00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在认缴过程中,激
励对象高汝昆、蔡海洲放弃认购 70,000 股,贵公司向陈连峰、吕松、BYPINA
VEERRAJU CHAUDARY、麻水良、邵维刚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930,000股预留
限制性股票,因此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930,000.00元,由陈连峰、吕松、
BYPINA VEERRAJU CHAUDARY、麻水良、邵维刚5名激励对象按每股9.46元认购
人民币普通股(A股)2,93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677,020,924.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6年12月21日止,贵公司
已收到陈连峰、吕松、BYPINAVEERRAJUCHAUDARY、麻水良、邵维刚5名激励对
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 27,717,8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93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4,787,8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74,090,924.00元,
股本674,090,924.00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年11月2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11652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2
月 21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677,020,924.00 元,股本人民币
677,020,924.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6年7月20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2016年12月28日。
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06,281,859 30.60 +2,930,000 209,211,859 30.90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2,016,013 3.27 —— 22,016,013 3.25
02股权激励限售股 16,925,090 2.51 +2,930,000 19,855,090 2.93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376,001 0.20 —— 1,376,001 0.20
04高管锁定股 165,964,755 24.62 —— 165,964,755 24.51
二、无限售流通股 467,809,065 69.40 —— 467,809,065 69.10
三、总股本 674,090,924 100.00 +2,930,000 677,020,924 100.00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74,090,924 股增至
677,020,924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林海峰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220,473,007股,持股比例为32.71%。本次
授予完成后,林海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总股本的比例减至32.57%。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677,020,924股摊薄计算,公司2015年
度每股收益为0.4762元。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