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6-100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3,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674,593,924股的0.0746%。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22元/股。
3、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74,593,924 股变更为
674,090,924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方日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的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事宜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7月17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东方日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15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东方日升关于向首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事宜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5年9月30日,公司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披露了《东方日升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1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东方日升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东方日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同意确定2016年7月20日作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同意公司对吴燎炎等四人持有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37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2元/股。公司的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事宜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东方日升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对刘威等 5 人持有的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13.3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2元/股。公司的独立董事戴建君、史占中、杨淳辉已提前知悉本事宜并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6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手续,并披露了《东方日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数量
2016年7月20日、2016年9月28日公司分别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9名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50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公司授予日后,未实际向激励对象派发现金红利(根据《东方日升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无息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
因此,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吴燎炎等9人所持有的未解锁股份按照
4.22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对上述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03,000
股按授予价格4.22元/股予以回购注销,支付回购人民币212.266万元。
3、回购资金及股本变动情况
(1)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12.266万元,资金来源为
公司自有资金。
(2)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503,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674,593,924股的 0.074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数总将由
674,593,924股减至674,090,924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6年12月16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06,784,859 30.65 -503,000 206,281,859 30.60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2,016,013 3.26 22,016,013 3.27
02股权激励限售股 17,428,090 2.58 -503,000 16,925,090 2.51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1,376,001 0.20 1,376,001 0.20
04高管锁定股 165,964,755 24.60 165,964,755 24.62
二、无限售流通股 467,809,065 69.35 467,809,065 69.40
三、总股本 674,593,924 100.00 -503,000 674,090,924 100.00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