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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力新: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2

保力新: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保力新  公告编号:2020-132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保清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高保清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高保清女士,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保清女士控制的常德中兴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14.0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计划增持主体高保清女士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6个月,高保清女士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增持所需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0年12月3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同时,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增持主体高保清女士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高保清女士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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