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4-49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已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6,489,033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2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计划下授予的每股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2、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26,489,033股公司股票,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共计3,078人,不包括公司现任监事、独立董事,亦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可行权期 易日起至自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可行权期 自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30%
易日起至自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可行权期 易日起至自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得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3、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确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22 年 4 月 1 日,向符合条件的 3,0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489,033
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4、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二〇二一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股票期权简称:长盈 JLC3,股票期权代码:036494。
6、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取消 288 名激励对象资格及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共
1,835,413 份,取消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3,078 人调整为 2,790 人,本激励计划
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 26,489,033 份调整为 24,653,620 份;同意对该 288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1,835,413 份进行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7、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
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离职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共计 1,835,413 份股票期权注销事
宜已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办理完成。
8、2024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2,790 人调整为 2,569 人,本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由 24,653,620 份调整为 14,251,698 份;同意对第一个行权期到期尚未行权的 6,808,01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同意对 221 名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共 793,391 份进行注销;同意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为 60%,对第二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 2,800,521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同意 2,5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4,198,308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
1、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尚未行权
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到期,虽相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但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导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倒挂,截至上述行权期届满,共有 2,144
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 6,808,010 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董事会同意对第一个行权期到期尚未行权的 6,808,010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新增 22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其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该 22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共 793,391 份进行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 1,104,651.50 万元,2023 年营业收入 1,372,245.52 万元,同
比增长 24.22%,根据公司层面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为 60%,未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董事会同意对第二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2,800,521 份进行注销。
上述三种情形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10,401,922 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对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6,808,01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意对该221名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股票期权共793,391份进行注销;同意对第二个行权期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2,800,521份进行注销;前述三种情形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0,401,922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完成后,公司的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执行。
2、律师的结论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注销和本次行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调整及注销和本次行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注销和本次行权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期权确认、登记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