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1-4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1】3-312 号审
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0,013.84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7,405.07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740.51 万元,加上年度结存未分配
利润 136,976.15 万元,减去对 2019 年度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 9,098.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1,542.12 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总股本 100,085.643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08.5643 万元(含税);同时,拟以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的总股本 100,085.643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 20,017.1286 万股,
转增后股本增至 120,102.7716 万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856,43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1,000,856,430 股,利润分派方案实施
后总股本增至 1,201,027,716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6 月 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 3,896,560 0.39% 779,312 4,675,872 0.39%
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 996,959,870 99.61% 199,391,974 1,196,351,844 99.61%
通股
总股本 1,000,856,430 100% 200,171,286 1,201,027,716 100%
七、公司本次利润分派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总数(1,201,027,716 股)摊薄
计算的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 0.53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三区 11 栋
咨询联系人:陶静
咨询电话:0755-27347334-806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二〇二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