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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人 民 币
90,986.0262 万元。 90,986.0262100,085.643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90,986.0262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90,986.0262100,085.6430 万股,均为
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式增加资本: 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方式。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会议决议。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自收购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三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第三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时,持有、控制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时,持有、控制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立即通知公司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立即通知公司
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 (一)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 托管或者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
权; 权;
(二)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入 (二)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入
破产、清算等状态; 破产、清算等状态;
(三)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 (三)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
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已发生或拟发生较 或控制公司的情况已发生或拟发生较
大变化; 大变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四)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对 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
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 况发生较大变化;
上述情形出现重大变化或进展的, (四)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对
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通知 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
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
…… 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
罚。
上述情形出现重大变化或进展的,
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通知
公司、向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
……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 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的担保事项以及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出售重大资产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以资产
…… 总额或者成交金额中较高的作为计算
标准)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
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六)批准达到或者超过如下标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准之一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助除外)事项:
代为行使。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上述“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述“交易”事项解释。
(十七)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