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20-1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 2020 年 03 月 30 日以电子
邮件、短信等通讯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04 月 10 日 10:30 在公司大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本次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020-1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杨高宇、宋晏、孔祥云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
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陈小硕先生所作的《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19 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0】3-125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382.38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44,116.94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411.69 万元,加上年度结存未分配利
润 105,558.67 万元,减去对 2018 年度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 8,968.60 万元;公司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680.83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6,976.15 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 2020 年 4 月 10 日的总股本 90,986.0262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以及《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同意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 2020 年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
计 72.4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由深圳长盈及子公司共同使用,有效期两年。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7.70 亿元;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1.80 亿元;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9.70 亿元;
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 亿元;
5)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55 亿元;
6)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00 亿元;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00 亿元;
8)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60 亿元。
9)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 亿元。
10)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30 亿元;
11)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50 亿元;
12)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30 亿元;
13)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20 亿元;
14)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 亿元;
15)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00 亿元;
16)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0.60 亿元;
17)向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0.15 亿元。
以上授信额度申请计划是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在上述额度内,具体执行情况以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之前年度已与各银行签订授信协议但尚未执行完毕的额度也包含在上述额度中。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长盈、昆山长盈、香港长盈、天机智能、东莞新美洋、昆山杰顺通、控股子公司广东方振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限额为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253,400 万元。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最长不超过 5 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深圳市海鹏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松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普渡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零零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2020 年度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7.82%。
2020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在 100 万元以
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上,但与单一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董意见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
董事长陈奇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汇率风险,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功能,并为生产经营提供稳定的汇率预期,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2020 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 7 亿美元。
按照 2020 年 4 月 9 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1 美元=7.0483 人民币估算,该额度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0.27%,本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公司提请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