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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9-3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15:00至
          2019年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区三区11栋2楼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奇星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410,876,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1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93,022,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2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854,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08%。

    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所持(代表)股份18,645,25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90,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7,854,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0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75,758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7,853,386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44,252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75,758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7,853,386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44,252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75,758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7,853,386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44,252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75,758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7,853,386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44,252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75,758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7,853,386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44,252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75,758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7,853,386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44,252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75,758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7,853,386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44,252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75,758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7,853,386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44,252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478,692股,反对398,066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1%。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7,853,386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247,186股,反对398,066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651%。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10,875,758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7,853,386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8,644,252股,反对10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姚婷婷律师和杨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