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9-34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进行大宗交易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长盈粤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关于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长盈精密股份的计划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新疆长盈粤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投资”);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截至本公告日,长盈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388,316,75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2.68%;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4、减持目的:本次大宗交易所得资金将用于长盈投资偿还前期股份质押借款,以降低质押率。
5、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因利润分配转增股份);
6、减持数量和比例:自本公告披露后两个交易日(4月24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819.72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二、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拟进行大宗交易的股东长盈投资承诺公司上市三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日,长盈投资已履行完毕其承诺,未发生不履行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长盈投资将根据资金需要、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进行减持的股东长盈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长盈投资直接持股比例不低于40.6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控股股东长盈投资与股份买入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备查文件
1、长盈投资出具的《关于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长盈精密股份的计划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