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一九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
2.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为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600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8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在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20万元,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12,120万份,每份额金额为人民币1元。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于参加对象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购买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即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票1,300万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1.43%。
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7.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9.32元/股。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48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
9.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名下时起算。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锁定期分别为法定锁定期结束后12个月、24个月,持有人持有的标的股票权益在法定锁定期满当日解锁该持有人全部标的股票权益的34%,法定锁定期满12个月的当日解锁该持有人全部标的股票权益的33%,法定锁定期满24个月的当日解锁该持有人全部标的股票权益的33%。
1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2.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要求。
声明 ....................................................................1
特别提示..................................................................1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5
二、 基本原则............................................................5
三、 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5
四、 资金和股票来源......................................................6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变更及终止............................7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9
七、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2
八、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12
九、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15
十、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16
十一、其他...............................................................16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长盈精密、公司、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草案)
标的股票 指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1300万股长盈精密股票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
法定锁定期 指 专户名下之日起12个月。如未来监管政策发生变化,以监
管政策规定为准。
持有人持有的标的股票权益在法定锁定期满当日解锁该
份额锁定期 指 持有人全部标的股票权益的34%,法定锁定期满12个月的
当日解锁该持有人全部标的股票权益的33%,法定锁定期
满24个月的当日解锁该持有人全部标的股票权益的33%。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公司董事会依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 依法合规原则
(二)自愿参与原则
(三)风险自担原则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三、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为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参加对象及其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具体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2,120万元,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高管人员及监事合计出资1,901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15.69%;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总金额不超过10,219万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不超过84.3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认购持股计划份额/个人出 比例(%)
资额(万份/万元)
1 陈小硕 董事、总经理 466 3.85%
2 任项生 副总经理 205 1.69%
3 黎英岳 副总经理 280 2.31%
4 朱守力 董事、财务总监 205 1.69%
5 钟发志 副总经理 205 1.69%
6 田刚 副总经理 186 1.54%
7 胡宇龙 董事会秘书、 168 1.38%
副总经理
8 陈杭 监事会主席 186 1.54%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各部门及部
9 分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等)及 10,219 84.31%
核心骨干员工
合计 12,120 100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对象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参加对象最终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准。
四、资金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20万元,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