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证券代码:30011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和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制订。
2、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拟向
激励对象授予6,900,000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58,000,000
股)的2.67%,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
本额的10%。其中首次授予6,264,300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90.79%;
预留635,700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9.21%。
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长盈精密股票的权
利。
3、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权益共计6,900,000股长盈精密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
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来源为长盈精密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449名,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
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
人员。
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以及公司监事不参加本
激励计划。
5、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1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3.74元,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33.54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33.74元。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取下列价格中的较高者:
(1)每次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每次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指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
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2个月,其中等待期为16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6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36个月内
分期行权。具体的行权安排如下表:
可行权数量占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予数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行权期 36%
予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行权期 32%
予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行权期 32%
予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后12个月内一次性授予,在该部分股票
期权授予日起满16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8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24个月内分期
行权。具体的行权安排如下表:
可行权数量占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予数量的比例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16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满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0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16个月后且自首次授予日起 50%
2
可行权数量占授
行权期 行权时间 予数量的比例
满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52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无偿收回并注销。
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将在2014-2016年3个会计年度逐年经业绩考核
合格后行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8%;2014年度
第一个行权期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5%。
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2015年度
第二个行权期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5%。
以2012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0%;2016年度
第三个行权期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