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全体董事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提议及通知于2022年5月27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邢春华女士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邢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邢春华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成员
战略委员会 邢春华 邢春华、韩志海、陈旭虎
提名委员会 陈旭虎 张美华、陈旭虎、邢春华
审计委员会 张美华 张美华、陈旭虎、李德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美华 张美华、陈旭虎、李德宏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陈意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意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德宏先生、吴建华先生、俞国燕女士、韩志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位副总经理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俞国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俞国燕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李德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德宏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
名,同意聘任陆玉群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陆玉群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蔡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蔡颖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邢春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7 年出生,西
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毕业,本科;在职 MBA。曾任西安电信政企客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西安电信高新分公司总经理。2017 年 9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党总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邢春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意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
学 EMBA 硕士。2005 年—2009 年期间,分别就职于亚马逊(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雅虎(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明基电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0—2021 年期间,历任阿里巴巴集团总监,1688 事业部大市场总经理、工业市场总经理、B2B 进口业务部总监、大服饰行业运营总监,阿里云智能事业群大网站负责人。现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意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志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培
黎联合大学。1981 年—1984 年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宣传部工作,来华展览
部工作;1985 年—1990 年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部工作;1991—1995 年 香港
华港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工作:首席代表;1996 年—1999 年 创办香港蓝筹国际展
览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至今创办汉威展览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韩志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德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毕业于浙江大
学,经济学硕士,会计专业硕士,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9 年 1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李德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81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建华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79 年出生。2008 年加
入公司,历任研发经理、顺网大数据研究院院长、CTO,组织研发了虚拟盘、无盘、云计费、顺网云等产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建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65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国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
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正科;宁波银行杭州分行法律部副总经理;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行部总经理;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秘;凯美瑞德(苏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总监、董秘;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俞国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其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陆玉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毕业于杭州电
子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12 年 5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陆玉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审计部经理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颖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
年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蔡颖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审计部经理及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