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7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直系亲属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及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本公告披露日收到公司监事戎颂怡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公司获悉公司监事戎颂怡女士的母亲周国娟女士发生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及短线交易的行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窗口期买卖股票及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经核查,周国娟女士买卖公司股票的交易情况如下:2021年8月18日买入公司股票200股,买入均价:10.93元/股,成交金额:2,191元;2021年9月8日卖出公司股票200股,卖出均价:13.54元/股,成交金额:2,700.29元。前述交易所得收益为522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以下违规行为:
1. 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8.14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戎颂怡女士的母亲周国娟女士在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又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2.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戎颂怡女士的母亲周国娟女士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买卖股票的行为构成半年报窗口期违规买卖。
二、本次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1.根据公司监事戎颂怡女士的确认,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周
国娟女士本人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公司内幕信息违规交易谋求非法利益的情形。上述行为发生后,周国娟女士已深刻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戎颂怡女士及其母亲周国娟女士承诺将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戎颂怡女士及其母亲周国娟女士就本次交易构成的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及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周国娟女士上述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
得收益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已全数上交公司。
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 522 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价格*短线卖出股份-
买入价格*短线买入股份=13.54 元/股*200 股-10.93 元/股*200 股=522 元)。
3. 公司将加强《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督促相关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严格管理各自的证券账户,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公司也将认真及时履行相关人员增持减持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戎颂怡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