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5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下午2:00 召开;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3: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857号智慧产业园A座。
3.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并决议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主持人:董事长华勇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286,805,299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41.3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80,428,81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0.39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6,376,4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1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或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以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议案1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726,5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7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4,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93%;反对7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726,5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22,05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4,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93%;反对5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73%;弃权22,05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34%。
议案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719,0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9%;反对
8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9%;反对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726,5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25%;反对
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22,05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34,8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093%;反对5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573%;弃权22,05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34%。
议案5《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719,0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9%;反对
8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9%;反对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581,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19%;反对
20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4%;弃权22,05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89,6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138%;反对
20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528%;弃权22,05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34%。
议案7《续聘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719,0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9%;反对
86,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1%;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7,3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9%;反对86,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表决事项均获有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雨峰、吴阮超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