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9,617,883 股新
股,每股面值 1 元1,每股发行价格为 9.45 元,募集资金总额 185,388,994.35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660,377.36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4,728,616.99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7】京会兴验字第
58000020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签
署的《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中直接扣留部分承销费用(含税)4,240,000.00 元、保荐费用(含税)4,240,000.00 元,共计费用(含税)8,480,000.00 元。扣除上述费用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划付给本公司共计 176,908,994.35 元。
2、2021 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2 号),同意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2,457,212 张可转换1 本报告中所指金额均为人民币。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5,721,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8,609,538.15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518Z0027 号)。根据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签署的《承销协议》及《保荐协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中直接扣留部分承销费用(不含税)2,914,424.00 元、保荐费用(不含税)1,500,000.00 元,共计费用(不含税)4,414,424.00 元。扣除上述
费用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划付给本公司共计
241,306,776.0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初,该募集资金结存净额为 34,828,477.93 元;本报告期间,募集资金
投入使用 6,037,570.50 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结存净额为 29,051,489.31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本年度期初余额 34,828,477.93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6,037,570.5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60,581.88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29,051,489.31
2、2021 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 4 月 14 日,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241,306,776.00 元;本报告期间,
募集资金投入使用20,807,181.76元,支付发行费用754,716.98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结存净额为 220,114,702.73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本年度期初余额 241,306,776.00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20,807,181.76
减:发行费用 754,716.9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69,825.47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220,114,702.7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17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0 年 8 月制订了《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在中信银行深圳市分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8 年 1 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已将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分别转至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公兴支行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注销了该账户。
由于公司2017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500万只 MEMS 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安可信气体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公兴支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8 年 2 月与成都安可信气体设备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8 年 5 月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2、2021 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发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1 年 4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由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燃气截止阀研发及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特恩达燃气设备有限公
司,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21 年 5 月与成都特恩达燃气设备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为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并于 2021 年 6 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2017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9200188000082057 募集资金专户 28,860,885.7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公兴支行 1001300000316108 募集资金专户 190,603.58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29,051,489.31
2、2021 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科发支行 755916651110904 募集资金专户 15,319,358.84
民生银行成都蜀汉支行 632922973 募集资金专户 4,795,343.8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010122002055773 募集资金专户 200,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220,114,702.73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附表 1、附表 2)。
(二)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2017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计 6,847,847.22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出具
了(瑞华核字【2018】48500003 号)《关于深圳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