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9,617,883 股新股,
每股面值 1 元1,每股发行价格为 9.45 元,募集资金总额 185,388,994.35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 10,660,377.36 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728,616.99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7】京会兴验字第 58000020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签署的《承销
协议》及《保荐协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中直接扣留部分承销费用(含税)4,240,000.00 元、保荐费用(含税)4,240,000.00 元,共计费用(含税)
8,480,000.00 元。扣除上述费用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划付
给本公司共计 176,908,994.35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初,募集资金结存净额为 124,809,313.09 元;本报告期间,募集资金投入使用 9,301,137.00 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结存净额为 118,052,122.22元。具体明细如下:
1 本报告中所指金额均为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本年度期初余额 124,809,313.09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9,301,137.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543,946.13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18,052,122.2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0 年 8 月制订了《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法规及制度规定,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深圳市分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8 年 1 月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已将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分别转至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公兴支行及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注销
了该账户。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1,500 万只 MEMS 传感器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安可信气体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公兴支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8 年 2 月与成都安可信气体设备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8 年 5 月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注1] 19200188000082057 募集资金专户 113,675,086.47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公兴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4,377,035.75
[注 2] 100130000031610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注3] 8110301012500271382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18,052,122.22
[注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 议 批 准 , 公 司 在 江 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行 开 立 了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子 账 户
(19200181001024979、19200181001032924、19200181001039018),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00 万元用于结构性存款,截至 2019 年末,该结构性存款已赎回。前述子账户为临时账户,到期自动转出并销户。
[注 2]: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年产 1,500 万只 MEMS 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的供应商保证金转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公兴支行 1001300000316108 募集资金专户中,并误当成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误用金额为 461,332.37 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将该部分金额补足,并将供应商保证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此次误操作,未对公司募集资金造成损失,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注 3]:根据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已将该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分别转至公司在成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公兴支行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将该账户前期产生的利息余额 84,438.06 元转至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后注销了该账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表 1)。
(二)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计人民币 6,847,847.22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
出具了(瑞华核字【2018】48500003 号)《关于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
了审验。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6,847,847.2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 2016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高端数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余额 4,934.91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也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讯自控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万讯自控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47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