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万讯自控证券代码:300112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Maxonic Automation Control Co.,Ltd.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一四年六月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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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万讯自控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749.5万股万讯自控股票,占本激励计
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4,175.1250万股的3.10%。其中首次授予679.5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24,175.1250万股的2.81%,占本计划拟授出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90.66%;预留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24,175.1250万股的0.2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34%。预留
部分将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后一年内授出。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
会核实,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
激励对象职务、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本激励计划的约
定进行授予。
4、本计划有效期为自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激励对象自相应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
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2)本计划本次授出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
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解锁。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
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
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
满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第三次
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7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24个月内分两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
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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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5、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及现任监事。
6、万讯自控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16元/股。授予价格依据
本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万讯自控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8.33元的50%确定,为每股4.16元。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确定。
7、对于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一次申请标的
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1)以2013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4年、2015
年、2016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25%、45%;(2)以2013年营
业收入为固定基数,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15%、30%、50%;(3)锁定期内净利润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
不得为负。
对于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一次申请标的
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1)以2013年净利润为固定基数,2015年、2016
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5%、45%;(2)以2013年营业收入为固定基
数,2015年、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50%;(3)锁定期
内净利润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以上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
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万
讯自控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