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22—054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申请人已撤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申请人已撤诉,公司认为本次公告的仲裁进展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关于(2021)京仲案字第 3932 号仲裁案答辩通知》。仲裁委员会根据公司和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签订的《盐池项目 100MW 光伏组件采购合同》中
的仲裁条款已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受理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撤销(2021)京仲案字第 3932 号争议仲裁案的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2022 年 7 月 22 日,申请人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请求的申请。按
照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仲裁庭决定撤销本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申请人已撤诉,公司认为本次公告的仲裁进展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于撤销(2021)京仲案字第 3932 号争议仲裁案的决定》【(2022)京仲撤字第 0962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