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本案已裁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为仲裁申请人。
3、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次仲裁预计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公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
(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的仲裁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二、本次仲裁主要裁决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0025 号】,仲裁庭经合议裁决如下:
1、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2、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 1,395,967 元,由申请人承担。该笔费用已由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全额预缴并冲抵。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预计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025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