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111 深市 向日葵


首页 公告 向日葵:关于子公司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暨有关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的公告

向日葵:关于子公司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暨有关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29

向日葵:关于子公司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暨有关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
        落户协议暨有关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绍兴市相关政策扶持,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得药业”)部分业务需要搬迁,为响应政府实现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贝得药业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签署了《项目落户协议》(以下简称“落户协议”),拟落户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拓展区,建设药物制剂和原料药项目,计划总投资 7 亿元(以有关建设项目备案和实际投资情况为准),拟总用地 167.5 亩。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暨有关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贝得药业管理层落实土地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求确定具体建设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情况

  本次协议对方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司、贝得药业与协议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上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2、项目概述

    乙方拟落户甲方产业拓展区,建设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等药物制剂和原料药项目,计划总投资 7 亿元(以有关建设项目备案和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3、项目用地

    投资项目拟总用地167.5亩(绍兴集聚提升企业核定1:1平移面积153.42亩),该地块位于震元制药以西、振兴大道以北、规划地块以东、拓展六路以南,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附图所示(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地块按要求整体规划,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依法分期出让,开发时限按出让宗地单独核算,用地指标统筹。乙方按照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办法参加投标(竞买),根据绍兴集聚提升相关政策,土地出让起始价按 35 万元/亩执行,其余 14.08 亩作为上市公司优质招商项目给予供地,按照《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业用地出让价的意见》(虞政发〔2019〕13 号),地块起始价 50 万元/亩。甲方应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并在土地成交后以现状交付给乙方。

    4、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自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开始办理土地出让等有关审批手续,乙方在意向地块出让公告发布后根据程序参与竞买,自网上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动工建设,如乙方项目未能在 12 个月内动工,则甲方有权以土地成交价收回地块,同时本协议解除。

    5、项目诚意金

  乙方自愿按拟落户地块净地面积每亩 1 万元缴纳诚意金,共计 168 万元,于
项目地块公告前支付至甲方帐户,一次性付清,不计息。若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诚意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项目落户协议。诚意金不抵扣土地出让价款,按
实际出让土地开发进度分三期退还:按约定开工的,退还 40%;按约定竣工并通过竣工核验的,退还 40%;按约定投产的,退还剩余 20%。若乙方未按约推进,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诚意金。

    6、双方约定

  1)乙方项目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通过评审,或项目未按约推进,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以土地成交价回收地块且扣除部分或全部诚意金。

  2)在意向土地公告后,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参加土地投标(竞买),则本项目落户协议随即解除,同时甲方有权以上述项目全部诚意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取不再返还给乙方,乙方亦无权要求予以返还。若乙方参加土地投标(竞买)后未能中标(竞得),则甲方应在土地投标(竞买)结束后 10 天内将前述全部诚意金返还给乙方,本协议解除。

  3)本协议签订且乙方缴纳诚意金后,甲方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意向用地公开出让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4)地块成交后,乙方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须和甲方另行签订《上虞区“标准地”项目履约监管协议》。

  7、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自双方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风险提示

    1、由于本协议项下土地将依法通过挂牌方式出让,公司最终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买土地的实际进程,适时发布进展公告。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工程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2、鉴于宗地交付进度及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未来是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药物制剂和原料药项目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项目落户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