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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向日葵: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19日14:30在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公司办公楼五楼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曹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施华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202,882,791股,占公司总股本1,119,800,000股的18.117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202,472,691股,占公司总股本1,119,800,000股的18.081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41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6%。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十四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5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5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5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5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
  5、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02,711,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58%;反对 17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653,0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 17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远期外汇锁定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8%;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45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71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653,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308%;反对17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6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龚丽艳、夏梦晓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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