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案件概况
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郑州百年置业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款,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了货款追索,之后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和郑州百年置业有限公司诉公司产品责任纠纷,并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公司给付损失 8,103,905 元及相关利息。公司未履行上述损失赔付义务,主要是由于与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郑州百年置业有限公司存在互负到期债务,公司已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同时公司对于对方要求赔付的案
件仍在向河南省高院申请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4月 28 日、2020
年 8 月 28 日、2020 年 10 月 29 日、2021 年 1 月 28 日、2021 年 2 月 24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二、案件进展情况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收到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豫 1702
执 964 号《执行决定书》,申请执行人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郑州百年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故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但暂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妥善的解决办法,
尽快处理上述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