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600 万元–5,000 万元 亏损:11,49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400 万元-1,800 万元 亏损:20,246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321 元/股-0.0447 元/股 亏损:0.1026 元/股
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2,743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较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20年度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剥离原有亏损的光伏相关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已由传统光伏业务转型为医药领域,目前公司主要营业收入为抗感染药物、抗高血压药物等销售收入。因相关业务的剥离,原光伏相关亏
损子公司2020年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冲回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收回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冲回前期计提坏账准备1,489万元;另外,公司加大了对往期涉及诉讼欠款的追讨,冲回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2,575万元。
3、预计负债
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郑州百年置业有限公司诉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郑州百年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损失8,103,905元;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公司不认同法院的判决结果,已经准备启动再审程序,但从财务审慎考虑,预计支付河南天中百年新能源有限公司、郑州百年置业有限公司赔偿款8,103,905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