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13—069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顺风光电电力有限公司签署
太阳能组件购销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9月30日,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江苏顺风光电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光电”)签订了20MW太阳能组件
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84,000,357.00元。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及所有附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2013年9月30起至2013年11月15日止。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
风险。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1、合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顺风光电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溧阳市天目湖工业园区建业路8号
法定代表人:史建敏
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9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太阳
能电场的安装。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顺风光电控股有限公司
2、本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无购销情况。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太阳能组件。
2、合同金额:人民币84,000,357元。
3、太阳能组件具体数量:81633块。
4、合同履行期限:2013年9月30起至2013年11月15日止。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及所有附件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合同签署日期:2013年9月30日。
7、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付款方式、交货日期、违约责任等条款作出了明
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订立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国内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
能力,为公司开拓国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本合同金额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85%。本合同对公司业
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
竞争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与顺风光电签订上述合同系日常经营性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顺风光电签订的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