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全资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分别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
1 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GR202334000886 2023 年 10 月 16日 三年
2 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GR202337003569 2023 年 11 月 29 日 三年
此前,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均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本次为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连续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水平的认可,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进一步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华仁药业(日照)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均已按照 15%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