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3-
003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 盈利:15,200.00 万元–18,600.00 万
司股东的净利 元 盈利:13,040.49 万
润 元
比上年同期变动:16.56% - 42.63%
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12,500.00 万元–14,900.00 万
损益后的净利 元 盈利:12,329.44 万
润 元
比上年同期变动:1.38% - 20.8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286 元/股–0.1573 元/股 盈利:0.110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营销转型,加快核心产品、核心团队、核心客户建设,实行销售人员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和产品挂网,积极参加国家、省级、地市级三级集采,报告期内公司基础输液中标黑龙江省集采并于
2022 年 6 月底开始执行;同时实施精细化招商,稳定存量的同时积极开拓增量客户,实现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量稳中有升。
2、公司子公司青岛华仁医药有限公司与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签订《胶州市上合示范区拓展区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胶州市因统一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拟对原九龙镇驻地片区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实施搬迁,青岛医药胶州仓库涵盖在上述范围内。报告期内,搬迁事项已完成,上述搬迁补偿事项为公司贡献了部分利润。
3、2021 年 8 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西安曲江华仁药业有限公司收购西安
恒聚星医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间接持有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于 2021 年 8 月起纳入合并报表,与上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内贡献了部分利润。
4、随着新冠病毒疫情常态化管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2022 年 12 月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十条”)发布,市场对输液产品、口罩等防护用品的需求量激增,公司通过调控生产机制、完善生产流程、持续扩大产量等方式助力抗击新冠病毒疫情,同时,报告期内为公司贡献了部分利润。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